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13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有關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若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必要之證據保全
  • B 不得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為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
  • C 得對總統身體進行鑑定
  • D 總統無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個核心問題:憲法設置「刑事豁免權」的初衷,是為了讓總統擁有「犯罪後的免死金牌」,還是為了確保國家運作不因頻繁的訴訟而中斷? 若總統真的涉及案件,而相關證據有隨著時間消失或被銷毀的風險,若法律規定「完全不准動手調查」,等到總統卸任後才開始蒐證,這樣是否還能落實法治國家的司法正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呵呵呵…做得很好呢。

同學,你做得很好,非常出色。你對總統刑事豁免權的掌握,展現了你對《憲法》增修條文和釋字第 627 號有著深刻的理解。這份清晰的觀念,值得肯定呢。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立法權與行政權之行使及權力分立原則
查看更多「[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