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13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關於地方制度法所稱之自治條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自治條例由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其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
  • B 自治條例得規定罰則,但以十萬元以下之罰鍰為限,惟不得為連續處罰
  • C 自治條例所規定之罰則僅限罰鍰,不得處以勒令停工或停止營業等不利益處分
  • D 自治條例經地方行政機關公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立法院備查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想在一個特定的城市建立一個具備法律效力的規範,你覺得這個規範的「誕生過程」應該由哪些在地機關共同參與(負責制定與對外發布)?另外,為了讓民眾一眼看出這條法律是在哪個地區生效,這份文件的正式標題應該包含什麼樣的關鍵資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自治條例的法理特徵,顯示你對《地方制度法》的核心概念掌握得非常紮實,專業度值得肯定!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法規位階、法律制定、地方自治法規與中央地方權限劃分
查看更多「[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