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直轄市市長若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決確定者,行政院應予:
- A 停止職權
- B 暫時休職
- C 解除職務
- D 調任非主管職務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由民眾選出的首長,已經過法院最後審理並『判定有罪確定』,法律上為了保障政府的清廉與運作,對其職位的處理應該是『暫時性的限制權力』,還是『徹底終止其任職身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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