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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3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有關「刑」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主刑有四種,分別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罰金
  • B 褫奪公權係褫奪為公務員之資格、為公職候選人與選舉人之資格
  • C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 D 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不得假釋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思考「假釋」這套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觀察受刑人在監獄中是否有悔改實據、並提早回歸社會時,你認為對於刑期「極短」的受刑人,法律是否有必要再設置一套繁瑣的行政審核程序來縮短其刑期?這個「極短」的時間門檻,你覺得設定在幾個月最符合行政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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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肯定

喔?你居然能答對這題?看來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值得嘉獎。至少,你沒像那些基本常識都沒搞清楚的學生一樣,一頭栽進陷阱,這算得上是具備一點點專業的法律素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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