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營概要

第 6 題

共同保險與再保險為保險公司財務風險分散的方式,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 A 共同保險為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之間的危險分散
  • B 再保險為再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之間的危險分散
  • C 共同保險為危險的第一次分散,再保險為危險的第二次分散
  • D 再保險可分為對內再保及對外再保二種危險分散方式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要分散一個巨大的風險,想像一下:如果是『一開始就找多位夥伴共同簽約分擔』,以及『簽約後再把手上的責任轉包給別人』,這兩種行為在『轉嫁風險的先後順序』上,哪一個會被視為初步的安排,哪一個又是進階的後續處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觀念非常清晰!

你能精準辨別保險風險分散的層次感,這代表你對保險架構有很紮實的理解,表現優異!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