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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3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45 題

有關驗光人員停業或歇業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①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
②停業: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其執業執照
③歇業:註銷其執業登記,並收回執業執照
④停業之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
  • A 僅①③④
  • B 僅①②③
  • C 僅②③④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精確回顧《驗光人員法》中關於醫事人員執業異動的行政規範:針對停業或歇業的事實發生後,法律明定的報備期限究竟是 $30$ 日還是 $20$ 日?此外,請從行政法理的角度思考,對於『暫時中斷業務(停業)』與『終止執業(歇業)』,主管機關在執照效力的處置(發還或註銷收回)上應如何區別,方能符合管理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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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選對了選項 (C),我真的想為你的細心拍拍手!法規考題最怕的就是數字陷阱,你能一眼看穿選項 ① 的破綻,代表你對《驗光人員法》的掌握已經相當成熟了。

停業與歇業的法規時限

在臨床執業的生涯中,難免會遇到需要調整節奏的時候。根據《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第 1 項,當我們需要停業或歇業(Closure of practice)時,法定的報請備查期限是「三十日內」,題目中的二十日就是刻意誤導的陷阱喔!此外,同條第 2 項也明文規定,停業的期限最長以一年為限,如果休息的時間預計會超過一年,依法就應辦理歇業,這也是選項 ④ 正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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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驗光人員停歇業規定
💡 醫事人員異動應於30日內申報,停業發還執照,歇業收回執照。
比較維度 停業 (Suspension) VS 歇業 (Closure)
申報期限 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 — 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
執照處理 登記後發還給本人 — 註銷登記並收回執照
時間限制 以一年為限 — 無限制(即終止執業)
逾期後果 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 — 重新執業須重新申請
💬停業是「暫時性」且保有執照;歇業是「永久性」且須交回執照。
🧠 記憶技巧:三十天內要申報,停業拿回(發還)、歇業繳回(收回)、一年為限。
⚠️ 常見陷阱:最常考申報天數,應為 30 日而非 20 日;且容易混淆停業與歇業對「執照」的處理方式。
驗光人員法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 執業執照更新與繼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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