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3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61 題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古蹟之管理維護事項?
- A 日常保養及定期維修
- B 使用或再利用經營管理
- C 緊急應變計畫之擬定
- D 建築物拆除應注意事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部法律的最高宗旨是為了「永久留存」並「彰顯」某個歷史建物的價值,那麼在針對該建物制定的日常清單中,哪一種行為在邏輯上會與這個「保存」的大目標產生最嚴重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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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核心精神——「保存」而非「處置」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類法律細節題若不細心很容易被文字干擾,你能一眼看穿 (D) 選項的邏輯矛盾,表現非常出色。
古蹟管理維護的法定範疇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23 條**,古蹟的管理維護包含五大面向:第一是日常保養及定期維修;第二是使用或再利用經營管理;第三是防盜、防災、保險;第四則是緊急應變計畫之擬定;第五為其他管理維護事項。而在**《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第 2 條**中,更進一步細化了這些維護細節。古蹟設立的目的在於延續文化資產的壽命,因此法律條文皆圍繞在「保存、維修、應變」等積極作為,(D) 選項提到的「建築物拆除」明顯違背了資產保存的本意,自然不屬於管理維護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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