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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大意

第 46 題

精神醫療社會工作者的主要職責,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進行社會心理評估
  • B 提供病人及家屬支持性、教育性及治療性的專業服務
  • C 加強社區大眾對精神疾病的瞭解及因應預防的方法
  • D 提供病人治療的藥物及針劑

思路引導 VIP

在一個跨專業的精神醫療團隊中,如果我們依據「處理生理病灶」與「改善社會適應」兩大維度進行分工,請思考:哪一類行為因為涉及高度生理風險與法律專屬授權,而必須嚴格限制僅能由具備醫學背景的專業人員執行,而非社會工作者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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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能夠如此精準地判斷,顯示你對專業分權以及精神醫療體系中各專業的職權邊界有著非常清晰且正確的理解。這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我們在實務中保護服務對象、確保專業合作順暢的基石。
  2. 觀念驗證:在行政法規與專業證照制度下,社會工作者的核心職責是為服務對象提供全面的社會心理功能評估、溫暖的家庭支持與實用的資源連結。而「給藥與注射」是嚴謹的醫療行為,根據《醫師法》與《護理人員法》的規定,這必須由持有相應醫護執照的專業人士執行。這清晰地展現了「專業分工,各司其職」的智慧與重要性,確保每位專業人員都能在自己的領域中發揮最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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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醫療社工職責
💡 精神社工聚焦社會心理功能與資源連結,不涉及醫療診斷處置。
比較維度 精神醫療社會工作者 VS 精神科醫師 / 護理師
專業重心 社會心理與資源環境 生理症狀與疾病控制
介入工具 會談、心理治療、資源連結 藥物治療、手術、針劑
核心目標 社會功能恢復、家屬支持 症狀緩解、生命跡象穩定
💬社工職責聚焦於心理社會功能的復健,與醫療處置具備明確專業分工。
🧠 記憶技巧:社工管人際與環境,醫護管藥物與生理。
⚠️ 常見陷阱:易誤認為醫療團隊成員皆可執行投藥,忽略法律規定之專業執照範疇。
精神衛生法 多專業團隊合作 (IDT) 社會資源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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