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4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18 題
甲公司 X1 年度未減除當年員工分紅前之稅前淨利為$270,000。該公司員工紅利計畫要求之紅利金額為當年度稅前淨利之 1/8,且於 X2 年 3 月 31 日發放,若員工於發放前離職,將無法獲得任何分紅。根據員工紅利計畫,離職員工之未獲得紅利將不會分配給其他員工,甲公司 X1 年底估計自當時至 X2 年 3 月底前將共有 10%員工離職。試計算 X1 年底估計人員流動將使實際發放紅利之比例降低至稅前淨利幾分之幾?
- A 1/9
- B 1/10
- C 1/11
- D 1/12
思路引導 VIP
假設有一筆獎金是按照公司總利潤的一定比例提撥,但前提是領取者在發放日必須在職,且離職者的份額會直接收回國庫,不分給其他人。如果你預期有一定比例的人會失去資格,那麼公司最終實際支出的總金額,會比原先設定的比例「增加」還是「減少」?這種變動在數學的分式表達上,會如何反映在分母的數值變化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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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員工福利會計的計算邏輯!這道題目核心在於考察員工紅利(Employee Bonuses)與離職率估計對負債準備金額的影響。在會計實務中,根據員工福利準則(如 IAS 19),公司必須在資產負債表日估計未來實際需支付的紅利金額,這涉及到「預期發放比例」的修正。
核心邏輯解析:紅利比例的動態調整
首先,題目給定的初始紅利條件是稅前淨利的 $1/8$。然而,這是一個「總額」的概念,公司設有既得條件(Vesting conditions):員工必須在 X2 年 3 月底發放前仍在職才能領取。由於這筆紅利並非「溢額分配」(即離職員工的份額不會由他人均分),因此公司在 X1 年底估計有 $10%$ 的員工會離職,這意味著最終只有 $90%$ 的紅利會被實際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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