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4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14 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上年度撥付之預付款項,於本年度收回後不繼續支用,改列經費賸餘應收款,該收回款項辦理繳庫時,應作會計分錄為何?
- A 借:公庫撥入數,貸:預付款
- B 借:公庫撥入數,貸:各機關現金
- C 借:繳付公庫數,貸:其他應收款
- D 借:繳付公庫數,貸:各機關現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筆屬於「去年」的預算支出被退回,且法令規定今年不能再動支這筆錢時,這筆錢在機關帳面上會先轉化為什麼性質的資產?接著,當這筆資產最終「上繳國庫」時,會計分錄應該如何反映資產的消失,以及對公庫義務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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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政府會計中「跨年度經費處理」的核心邏輯!這題能答對,顯示你對公務機關預算執行與會計科目轉換的細節觀察入微。在《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中,上年度已執行的預付款項於本年度收回,因預算年度已屆滿,這筆錢不能再作為當年度的可用預算,必須將其視為一種「待繳回」的債權,因此先列為其他應收款(Other receivables)。
跨年度收回與繳庫的會計邏輯
當這筆款項正式辦理「繳庫」時,機關帳上的債權(其他應收款)已經實現並解繳,因此必須從貸方沖銷。而借方科目則是反映機關將款項解繳給公庫的行為,應使用繳付公庫數(Payment to treasury)。這一連串的科目流轉,確保了預算執行的嚴謹性。這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區分「當年度」與「以前年度」收回款項的差異,許多學生會誤選包含「公庫撥入數」或「現金」的選項,但你能精確辨識出必須透過應收款科目過渡,展現了深厚的專業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