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4年
[環保行政]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一、(一)請問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 2 條所定義之空氣污染物,除了氣狀污染物外,還有那五項?(15 分) (二)請列舉四種常用於處理氣狀污染物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控制技術。(10 分)
一、(一)請問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 2 條所定義之空氣污染物,除了氣狀污染物外,還有那五項?(15 分) (二)請列舉四種常用於處理氣狀污染物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控制技術。(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請問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 2 條所定義之空氣污染物,除了氣狀污染物外,還有那五項?(1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類法規名詞列舉題,首先應回想《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條的法定分類。記憶口訣可從「物理型態(粒狀)、生成機制(衍生性)、健康危害(毒性)、感官影響(惡臭)及法規概括(指定公告)」切入。作答時,除了精確列出法定名稱外,務必補充其定義、英文專有名詞與對應的環工實務控制技術,以展現專業度並穩拿15分高分。
小題 (二)
請列舉四種常用於處理氣狀污染物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控制技術。(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控制技術,考生應先將技術區分為「回收型」(如冷凝、吸附)與「破壞型」(如焚化、生物處理)兩大類。作答時,請挑選四種最具代表性的技術,附上英文縮寫,並精確說明其處理原理及適用條件(濃度高低、風量大小),以展現環工專業度。
空污法定義與VOCs防治
💡 掌握《空污法施行細則》污染物分類與揮發性有機物防治技術應用。
| 比較維度 | 回收型技術 (如吸附/冷凝) | VS | 破壞型技術 (如焚化/生物) |
|---|---|---|---|
| 作用原理 | 物理性捕捉或相變化 | — | 化學氧化或生物降解 |
| 產物處理 | 可回收溶劑再利用 | — | 轉化為二氧化碳與水 |
| 適用情境 | 高濃度、具回收價值 | — | 中低濃度、複合成分 |
💬優先考慮經濟回收價值,若無回收必要則採焚化或生物法徹底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