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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4年 [公職食品技師] 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第 三 題

三、有關國內食品添加物如有業者欲提出新的食品添加物申請(即尚未列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者),應檢附資料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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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食品添加物正面表列」管理原則下的新申請實務。解題時應從風險評估的邏輯出發,圍繞「它是什麼(基本資料/規格)」、「為何要用(技術必要性)」、「會吃多少(暴露評估)」、「是否安全(毒理試驗)」及「國際現況」五大面向進行結構化條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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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之1及第18條規定,我國食品添加物採「正面表列」管理。業者欲申請尚未列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新食品添加物,必須提具充分之科學證據,證明其安全性及技術必要性,其應檢附之資料可分為下列六大類別: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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