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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4年 [航運行政] 海運學

第 二 題

二、請說明認賠書(Letter of Indemnity)的內容及效力,以及說明擔保提貨書(Letter of Guarantee)的內容及效力。(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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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區分:認賠書(LOI)發生於「裝貨港」,是託運人為換取清潔提單而簽發;擔保提貨書(LOG)發生於「卸貨港」,是收貨人為無正本提單提貨而簽發。答題結構應分為兩大部分,分別就「內容/定義」與「法律效力(內部當事人效力、對抗善意第三人效力、是否構成詐欺或違約)」進行層次化論述,並點出提單的文義性與交貨證券性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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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本題測驗海運實務中常見之兩種擔保性文件:「認賠書(Letter of Indemnity, LOI)」與「擔保提貨書(Letter of Guarantee, LOG)」。兩者均為解決航運實務操作困境而生,但在簽發主體、目的及法律效力上具有顯著差異,且皆涉及對善意第三人及海商法(Maritime Law)提單基本原則之影響。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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