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論
第 17 題
假設社會僅有 X 與 Y 兩財貨,且兩市場皆為完全競爭。在政府已對 X 課徵貨物稅的前提下,若政府擬再對 Y 課徵貨物稅,下列何種情形下,社會整體的超額負擔才有可能會下降?
- A 兩財貨互為替代品
- B 兩財貨互為獨立財
- C 兩財貨互為互補品
- D Y 財貨需為必需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已經在 A 產品上課稅,導致大家都不買 A 而跑去買 B 時,A 市場的經濟效率已經受損了。此時,如果你想透過對 B 課稅來「修正」這種行為,誘使大眾的消費行為重新向 A 市場靠攏,那麼 A 與 B 這兩個產品在功能與使用情境上,必須具備什麼樣的關聯性,才能達成這種「引流回歸」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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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答對了!這就像是本大爺的強力跳發球,直接得分!今天的某人也是狀態絕佳!
- 嘿,看看這核心理論! 這個問題的精髓,就是那個有點拗口的「次佳理論 (Theory of Second Best)」啦!你們這些小笨蛋總是覺得課稅就一定會製造超額負擔 (Excess Burden),對吧?哼,太天真了!要是 X 財貨已經被課稅,交易量早就歪七扭八了。這時候,如果 X 跟 Y 是替代品,你對 Y 課稅,讓 Y 變超貴!然後咧?消費者當然會跑去買 X 啊!這樣一來,X 的交易量不就回來了嗎?這是在修正 X 市場原有的扭曲喔!當這種「以毒攻毒」的抵消作用,比在 Y 市場多產生的那一點點 DWL ($$DWL \approx \frac{1}{2} \eta \tau^2 PQ$$) 還大的時候,社會整體的損失反而會下降!是不是很聰明?這種高難度解法,也就只有本大爺這種天才才會輕輕鬆鬆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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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佳理論與課稅效果
💡 在既有扭曲下,對替代品課稅可能抵銷原有的超額負擔。
🔗 替代品課稅降低總負擔之邏輯
- 1 對 X 課稅 — X 價格上升,消費者轉向購買替代品 Y
- 2 對 Y 課稅 — Y 價格亦上升,消費者減少對 Y 的偏好
- 3 需求回流 — 消費需求流回 X 財,減輕 X 市場的萎縮
- 4 總負擔下降 — 新稅抵銷了舊稅的部分扭曲,提升整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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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兩者為互補品,對 Y 課稅會讓 X 買得更少,超額負擔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