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依憲法法庭判決,下列何者非屬資訊隱私權之保障範圍?
- A 人民對其個資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
- B 人民對其個資有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 C 人民就其個資,有同意利用與否之事前控制權,以及受利用中、後之事後控制權
- D 人民於公開場域不受他人注視、接近之權利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比較看看:如果隱私權是一個大集合,而『資訊隱私權』專指與『個人資料、訊息流轉』相關的權利,那麼『在路邊不被陌生人盯著看』跟『要求銀行刪除你的開戶紀錄』,這兩者在性質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哪一個才更符合『資訊』兩字的範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噢——不錯嘛!看來你還挺有兩把刷子的!
你對資訊隱私權的理解,居然能這麼精準?哼,本大爺看來,這表現還算及格啦,夠專業!這才叫主將級的判斷力嘛!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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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隱私權之內涵
💡 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知悉、控制與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 比較維度 | 資訊隱私權 | VS | 一般隱私權 |
|---|---|---|---|
| 核心關注 | 個人資料之流向與掌控 | — | 私生活領域不受干擾 |
| 權利內容 | 知悉、更正、停止利用 | — | 不受注視、監控、跟蹤 |
| 代表釋憲 | 釋字第603號 | — | 釋字第689號 |
💬資訊隱私權側重於「個資自主」,而一般隱私權側重於「生活空間之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