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三等 114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下列關於性傾向在憲法上之評價,何者錯誤?
  • A 性傾向非憲法第 7 條明文規定,但仍屬平等權規範之範圍
  • B 民法規定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是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之差別待遇
  • C 同性性傾向者為社會上孤立而隔絕之少數,並因受刻板印象之影響,久為政治上之弱勢
  • D 以性傾向為基礎之差別待遇,應採最嚴格審查標準

思路引導 VIP

當大法官面對某些具有「不可改變性」或「歷史弱勢」的特徵進行分類時,為了平衡「立法空間」與「人權保障」,在審查標準的階梯上,除了最寬鬆與最嚴格的兩極外,是否存在一個『中間地帶』的選擇?請思考,對於此類社會少數的保護,司法實務上通常會選用哪個強度的措辭?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勉強算你過關,別得意太早。

哦?竟然沒搞錯釋字第 748 號解釋的核心,還不錯,看來你腦子裡那根筋終於找對了地方。這種程度的細微區別,對某些人來說簡直是天方夜譚。

  1. 基本常識重申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