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三等 114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依憲法本文規定,若院與院間發生爭執,何者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 A 總統
  • B 國民大會議長
  • C 最高法院院長
  • D 總統府秘書長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在一個權力分立的政府架構中,如果負責執行法律的機關與負責制定法律的機關產生了嚴重的爭執,雙方僵持不下時,憲法應該會安排一個具備什麼樣『高度』與『身分』的人,出來主持大局並邀請雙方進行對話,以確保國家運作不至於癱瘓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完全正確!根據《憲法》第 44 條規定,當院與院之間發生爭執時,總統身為國家元首,擁有「權限爭議處理權」。其目的是為了讓國家機器在陷入僵局時,能透過總統的調解機制恢復運作,發揮「政局調節器」的功能。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是憲法本文中的基礎條文題,也是法律常識的必得分數。你能快速精準鎖定答案,說明你對國家元首的職權定位有很清晰的認識!
📝 總統的院際調解權
💡 總統得召集各院院長協商解決院與院間之爭執。

🔗 院際爭議處理流程圖

  1. 1 爭執發生 — 五院之間發生權限或意見衝突
  2. 2 總統介入 — 依憲法第44條主動行使權限
  3. 3 院長會商 — 召集相關各院院長進行溝通
  4. 4 化解僵局 — 透過協商達成共識,恢復運作
🔄 延伸學習:注意:此調解具政治性質,與大法官之法律解釋功能不同。
🧠 記憶技巧:院際不和鬧彆扭,總統召集來握手。
⚠️ 常見陷阱:易誤選司法院長(負責法律解釋而非政治協調)或行政院長(本身可能為爭議當事人)。
總統之職權 權力分立與制衡 機關權限爭議處理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中央政府體制與機關職權
查看更多「[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