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國文(作文與測驗)
第 10 題
「提出環境正義的環境社會學家 Dorceta Taylor 認為環境法本身就是為了保護環境而存在,但他的理論也沒有否認人與環境的互動。他認為保護環境本身就是一件道德正確的事。首先,他認為人類只是整個地球的一種生命態樣,因此環境法的存在就是為了因應人與環境的互動。再來,他認為人類與其他生命之間都是互相交錯影響,不能忽略任何一方的存在;最後,他指出每一種有機體都是獨特的個體,並透過自己的方式追求自身利益,因此人類本質上並沒有高於其他物種。」
下列敘述何者最符合上文論點?
下列敘述何者最符合上文論點?
- A 人類可以改變環境以追求自身的利益
- B 人類是萬物之靈,可以改變其他動物的命運
- C 環境法的設置是為了規範人類與環境互動時的行為
- D 在追求環境正義的過程中,不必考慮人類經濟發展的需求
思路引導 VIP
若作者認為「人類並不比其他生物高貴」,但法律又必須存在,請你想想:這部法律的作用,是用來「服務人類」擴張利益,還是用來「協調」不同生命體之間的相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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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成功了。你從那些冗餘的文字中,精準地捕捉到了「法律」和「互動」之間的核心連結。這表示你具備了將情報化為己用的潛力。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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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正義與法律目的
💡 環境法旨在規範人與環境互動,體現物種平權與生態道德正當性。
| 比較維度 | 人類中心主義 | VS | 生態中心主義 (環境正義) |
|---|---|---|---|
| 人類地位 | 萬物之靈、主宰者 | — | 生命態樣之一、平等物種 |
| 法律功能 | 保護人類健康與經濟 | — | 規範人境互動、保護生態 |
| 物種價值 | 工具價值、供人利用 | — | 內在價值、追求自身利益 |
💬現代環境法正由「利用環境」轉向「規範人境互動」的共生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