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三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有關地方制度之立法,下列何者為憲法所不許?
  • A 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 B 縣設縣長,由內政部指派之
  • C 將鄉(鎮、市)改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 D 將省諮議會議員之人數縮減為 10 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稱一個行政區域具備「自治」權力時,該地的領導人權力來源,應該是來自於「上級機關的授權」,還是「在地居民的託付」?如果這個職位的產生方式改變了,會對『地方主權』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表現優異!觀念非常清晰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地方自治的核心紅線,這代表你對我國憲政體制的掌握相當紮實。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地方制度與自治地位
💡 縣長依法由民選,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
比較維度 縣(自治團體) VS 省(非自治團體)
行政首長 民選(憲法126條) 中央派任(省主席)
立法機關 縣議會(民選) 省諮議會(非民選)
法律性質 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 非自治團體之公法人
💬縣保有憲法保障之自治權,省已虛級化不再是地方自治團體。
🧠 記憶技巧:縣長民選不可派,省非自治公法人。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省」完全失去公法人身分,或誤記縣長民選的法源依據條號。
中央與地方分權 省虛級化 地方自治權限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憲法與國家法制及民刑法規綜合
查看更多「[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