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甲將所有之 A 屋出租於乙,雙方口頭約定租期自下個月初起 2 年,租金每月新臺幣 3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租賃契約無效
- B 該租賃契約屬於物權契約
- C 甲、乙間成立不定期的租賃契約
- D 該租賃契約不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實務上,如果一項涉及不動產的長期約定(例如兩年)沒有留下任何紙本證明,當雙方未來對「期限何時屆滿」產生爭執時,法律為了確保公平並維持現有的租賃關係,通常會如何重新定義這份契約的「時間屬性」呢?
不動產租賃書面要件
💡 不動產租期逾一年未採書面,依法視為不定期租賃。
| 比較維度 | 定期租賃 | VS | 不定期租賃 |
|---|---|---|---|
| 成立要件 | 逾一年須書面 | — | 未滿一年或未簽書面 |
| 消滅原因 | 期限屆滿自然消滅 | — | 須依法先期通知終止 |
| 收回限制 | 契約約定為主 | — | 受土地法100條嚴格限制 |
| 買賣不破租賃 | 全面適用或經公證 | — | 未經公證且逾五年不適用 |
💬書面要件是區分定期與不定期租賃(逾一年)的關鍵法律分水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