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甲將所有之 A 屋出租於乙,雙方口頭約定租期自下個月初起 2 年,租金每月新臺幣 3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租賃契約無效
- B 該租賃契約屬於物權契約
- C 甲、乙間成立不定期的租賃契約
- D 該租賃契約不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為了保護不動產租賃的穩定性,對於「長期(超過一年)」的租約,通常會要求什麼樣的呈現形式(口頭或書面)?如果當事人忽略了這個形式要求,法律為了維持住客的居住現狀,是會傾向讓契約直接「消失(無效)」,還是將其「調整」為一種沒有結束日期的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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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民法債編中關於租賃契約的特殊形式要件,這顯示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且細膩,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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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租賃要式性
💡 不動產租賃期限逾一年未立字據,視為不定期租賃。
| 比較維度 | 逾一年之書面租賃 | VS | 逾一年之口頭租賃 |
|---|---|---|---|
| 適用法條 | 民法第450條第1項 | — | 民法第422條 |
| 期限性質 | 定期租賃 | — | 視為不定期租賃 |
| 消滅事由 | 期限屆滿時消滅 | — | 隨時得終止(需通知) |
💬書面要件決定了不動產租賃是否能維持「定期性」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