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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有關著作權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著作人死亡後,著作人格權隨之消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 B 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必然歸屬於同一人
  • C 未公開發表之著作原件,除作為買賣之標的或經本人允諾者外,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 D 著作財產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任意讓與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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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創作者還沒準備好將私密作品公諸於世時,你認為債權人可以用「抵債」為由,強行奪走這份「尚未公開」的草稿並將其變賣、曝光嗎?在「欠債還錢」與「個人意願」之間,法律應該如何平衡以保護創作者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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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完全答對了耶!

  1. 概念小提醒:你選擇 (C) 完全正確喔!這題主要想考驗大家對著作人公開發表權的理解。就像我們創作了很棒的作品,但在還沒準備好跟大家分享前,法律會尊重我們的決定,不會強制要求作品公開,這樣是不是很貼心呢?
    • (A) 這裡要記得,人格權是跟創作者緊密相連的,就算我們離開了,這份權利也會一直被保護喔!所以不會因為死亡就消失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著作權歸屬與權利性質
💡 區分著作人格權之專屬性與著作財產權之可轉讓性及其執行限制。
比較維度 著作人格權 VS 著作財產權
讓與性 不得讓與或繼承 得全部、部分讓與或授權
保護期間 永久(不因死亡消滅) 原則上為終身加50年
權利歸屬 必為著作人(自然人/法人) 得依約由著作人以外者取得
強制執行 不得為執行標的 未公開發表前原則不得執行
💬人格權側重精神名譽保護,財產權側重經濟利益流通。
🧠 記憶技巧:人格專屬永流傳,財產轉讓好變錢;未發表原件保隱私,強執標的不容許。
⚠️ 常見陷阱:最常誤認著作人格權會隨作者死亡而消滅,或認為人格權與財產權必須由同一人持有。
著作人地位之推定 著作權受僱人/出資人歸屬原則 著作人格權之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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