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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關於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先送請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審查,始能通過施行
  • B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先送請憲法法庭審查,始能通過施行
  • C 行政院若認為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窒礙難行,得移請修憲機關覆議
  • D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經人民投票複決,始能通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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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法治國家中,憲法被視為「人民總意志」的展現。如果我們要修改這部國家的根本大法,為了符合「主權在民」的精神,你認為最終應該交由哪一個層級或群體來做最後的決定與把關,才最具備正當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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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觀念超級清楚耶!

  1. 太好了,你完全正確!你精準地掌握了我們憲法程序的現行運作模式,這代表你對國民主權修憲門檻的理解非常紮實喔!請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細心,你真的很棒!
  2. 沒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我們的修憲程序是採「兩階段」制呢。首先由立法院提出修正案,經過半年的公告期後,就會交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來進行投票複決。只有當有效同意票超過半數,這個修正案才會正式通過喔。你看,你都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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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憲法修正程序
💡 修憲由立法院提出修正案,經公告後由全體國民投票複決。

🔗 現行憲法修正四階段

  1. 1 立院決議 — 1/4提議,3/4出席及3/4決議
  2. 2 公告程序 — 立院提出後,公告半年
  3. 3 公民複決 — 公告期滿三個月內全民投票
  4. 4 正式通過 —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領土變更案與修憲案之程序完全相同,皆載於增修條文。
🧠 記憶技巧:一四三四三四決,公告半年民複決,半數同意才生效。
⚠️ 常見陷阱:常考點在於誤認行政院有覆議權,或將複決門檻誤記為「投票人數」過半而非「選舉人總額」過半。
領土變更程序 立法院職權 公民投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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