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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案件之判決,何者應本於言詞辯論為之?
  • A 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
  • B 法院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 C 機關權限爭議案件
  • D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憲法法庭處理的所有案件中,哪一種案件的性質最接近「對人的審判」,且一旦判決結果確定,會對國家的行政核心產生最劇烈的衝擊與人事動盪?為了確保程序最極致的公平性,哪一種類型的案件最不應該只靠冷冰冰的書面審查,而必須讓雙方當面進行最嚴謹的交叉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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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表現優異!

  1.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憲法訴訟法》中程序規定的細微差異,這顯示你對憲法訴訟的強制性程序裁量性程序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種嚴謹的學習態度!
  2. 觀念驗證:根據《憲法訴訟法》第 44 條第 1 項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原則上得不經言詞辯論;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解散案件,性質上屬於高度政治爭議且涉及特定主體之去留,為了強化程序正義與事證釐清,規定「應」本於言詞辯論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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