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三等 114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9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公務員與國家法律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法律保留原則適用於公務員法律關係,惟為維繫公務推展的靈活性及公務員制度之功能,得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
  • B 公務員法律關係中之管理措施,如可能影響該公務員之權利者,公務員得提起權利救濟
  • C 行政機關對公務員所作成之考績處分,行政法院應予以適度之尊重
  • D 公務員法律關係與國家之於人民的權力關係完全等同,因此任何職務上之指示皆應給予公務員權利救濟管道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位公務員對於上級交辦「今天先撰寫公文,再整理檔案」的優先順序不滿,就立刻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對行政機關的日常運作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在維護公務員個人權利與維持機關運作效率這兩端天平之間,法律應該如何劃分界限,才不會讓所有雞毛蒜皮的指令都湧入法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選項 (D) 的敘述瑕疵!這顯示你對公務員制度從傳統「特別權力關係」演進到現今「保障救濟」的細微差別掌握得非常紮實。

公務員與一般人民關係的質性差異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公務員地位的定性。雖然大法官透過多則解釋(如釋字第 785 號)打破了傳統特別權力關係的桎梏,承認公務員在權利受損時有權提起救濟,但公務員與國家之間仍存有「職務義務」。(D) 選項之所以錯誤,是因為公務員與國家的關係並非「完全等同」於一般人民。基於公務推展的必要,長官在職權範圍內下達的日常職務上指示(例如工作分配或技術性指導),若未實質侵害公務員的法律地位或重大權利,通常不屬於可提救濟的行政處分,否則將導致行政運作癱瘓。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公務人員法制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行政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移民行政] 行政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