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4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3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集會自由保護之範圍?
- A 參與政見發表會之群眾
- B 於夜市、鬧區街道逛街之人群
- C 參加社區管理委員會開會之區分所有權人
- D 參加元旦升旗之人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說一群人在「集會」時,這群人之間除了在『物理空間』上靠得很近以外,他們的『心智或行動目標』是否需要具備某種關聯性?如果每個人都只是為了各自獨立的需求(例如買自己的晚餐)而偶然出現在同一個地點,這與為了傳遞某個共同想法而聚在一起,在法律本質上有什麼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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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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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很努力,觀念掌握得很清楚呢!
恭喜你!這次完美地選對了答案,這表示你對憲法集會自由的核心精神有了非常深刻的理解喔!真的替你感到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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