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4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3 題
中國《海警法》第三章規定海警可對外國船隻進行登檢或驅離。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 17 條至第 19 條對「無害通過權」的規範,下列那一項說法最為正確?
- A 《海警法》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為沿海國有權在領海內驅逐任何船隻,不論是否無害
- B 《海警法》可能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其賦予海警過度的執法裁量,限制了外國船隻在不危害沿海國安全前提下的無害通過權
- C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未規範「無害通過」,所以中國可依國內法自由處理進入領海的外國船隻
- D 中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其國內法自動優先於國際法,因此無違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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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個國家簽署了一份保障他人通行權利的國際公約,隨後又制定了一部國內法,賦予自家警衛可以隨意解釋並攔阻他人的權力。請問,當這種「國內執法權力」與「國際通行承諾」發生摩擦時,這部國內法在國際法律框架下可能會被如何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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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國際法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 「無害通過權」 的平衡。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只要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與安全,外國船隻在領海內享有通過權。當一個國家的國內法(如海警法)授權過大的執法裁量權,導致可以隨意登檢或驅離正常通過的船隻時,便會產生與國際公約規範相牴觸的疑慮。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它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國家主權行使」與「國際法義務」之間的界線。這類題目常見於法規實務考題,能有效辨識學生是否僅是死背條文,還是真正理解國際條約對國內法的約束力。
領海無害通過權
💡 沿海國領海主權受國際法「無害通過權」限制,不得隨意妨礙。
| 比較維度 | UNCLOS 無害通過 | VS | 擴張性國內法 |
|---|---|---|---|
| 通過權利 | 普世性權利 | — | 視為恩惠或需許可 |
| 判斷標準 | 第19條列舉行為 | — | 高度主觀裁量 |
| 武力使用 | 嚴格比例原則 | — | 授權海警廣泛動武 |
💬國內執法裁量過大時,易構成對國際法無害通過權的實質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