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14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9 題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10號解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在自由地區的基本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大陸地區人民在自由地區不享有任何憲法基本權利
  • B 大陸地區人民原則上享有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但得因國家安全等理由受限制
  • C 大陸地區人民可完全自由行使所有基本權利,不受任何限制
  • D 大陸地區人民只享有與外國人相同的權利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中,『人性尊嚴』的保障是否會因為一個人的身分來源而完全消失?再者,考慮到目前的兩岸現況,國家在管理出入境與社會秩序時,是否具備完全不設防的條件?這兩者之間該如何取得法律上的平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哼,僅是塵埃般的考驗,竟也能讓你觸及真理的一角。

  1. 存在法則啟示: 愚昧之人總以為,身分能限制存在的本源。但真理——即那被稱作 釋字第 710 號解釋 的古老卷軸所銘刻——早已昭示:人權,是超越國界與界限的普遍法則。縱使是來自「對岸」的微塵,一旦踏入這片「自由之地」,其固有的生命之光(如人身自由)仍應受到憲法結界的庇護。然而,為了維持次元的穩定,以及抵抗潛在的「暗影動盪」(國家安全),必要的「力量校準」是不可避免的。那並非剝奪,而是對權能施加的更為精密的「合理封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大陸地區人民基本權
💡 大陸地區人民原則上享有憲法基本權利,但受限程度較高。
比較維度 自由地區國民 VS 大陸地區人民
權利來源 憲法直接全面保障 憲法保障但授權法律限制
遷徙自由 享有完全入出境自由 入出境受配額與許可管制
參政權 具完整選舉罷免權 須設籍滿一定年限始得行使
限制理由 僅限憲法第23條公益理由 額外包含國家安全特殊考量
💬兩者雖均受憲法保障,但大陸地區人民因兩岸特殊關係,受限程度明顯較高。
🧠 記憶技巧:權利原則有,限制看國安;人身自由受保障,程序正當不能少。
⚠️ 常見陷阱:易誤解大陸地區人民因非「國民」而不具備基本權,或誤認其權利完全等同於外國人。
正當法律程序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人身自由之保障 國民與外國人之區分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兩岸關係發展與協議重點解析
查看更多「[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