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14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6 題

下列有關稅捐與特別公課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空氣污染防制費係本於污染者付費之原則,對具有造成空氣污染共同特性之污染源,徵收一定之費用,屬於特別公課
  • B 專對承購工業區土地、廠房及其他建築物興辦工業人課徵,用於挹注工業區開發及管理所需之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性質上相當於對有共同利益群體者所課徵之稅捐
  • C 第三人稅捐協力義務之分類及差別待遇,涉及國家財政收入之整體規劃及稽徵程序之效率,適合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機關及擁有專業能力之相關行政機關決定
  • D 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而徵收之「汽車燃料使用費」,並非租稅,但國家課予人民此一繳納金錢之義務,仍應本於正當立法目的,在必要範圍內對適當之對象以合理之方式、額度予以課徵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國家向「全體國民」收費,與向「某個特定群體」收費,這兩者在法律上的「公平性」基礎有何不同?若這筆錢被限定必須「專款專用」在與該群體利益相關的事務上,它與我們一般用來支應各項國政開支(如國防、教育)的普通收入,在性質上還會是一樣的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觀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恭喜你準確命中答案!能分辨稅捐特別公課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公法上的「金錢給付義務」已有相當深厚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2. 觀念驗證:選項 (B) 錯誤在於性質誤植。稅捐是國家為支應一般性財政需求,對不特定大眾課徵;而特別公課(如工業區開發基金、空污費)則是對「特定群體」課徵,且款項須「專款專用」於該群體相關的事務。工業區管理費專收自工業人且用於工業區,完全符合特別公課的特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稅捐與特別公課
💡 區分稅捐與特別公課之徵收對象、目的與專款專用特性。
比較維度 稅捐 (Taxes) VS 特別公課 (Special Charges)
徵收對象 全體人民(不特定) 特定利害關係群體
使用目的 支應一般政務支出 達成特定行政目的
經費歸屬 國庫統籌運用 專款專用
實例 綜合所得稅、營業稅 空污費、汽燃費
💬特別公課並非稅捐,其徵收須具備合理因果關係,且經費不得移作一般政務使用。
🧠 記憶技巧:稅捐無償入庫統籌辦;公課特定群體專款用。
⚠️ 常見陷阱:最常混淆特別公課與稅捐,記住特別公課具備「特定對象、特定目的、專款專用」三大特徵,而非支付國家一般政務開支。
租稅法定主義 授權明確性原則 受益者付費原則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法學緒論:法律之效力、淵源與解釋原則精要
查看更多「[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