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4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下列何者得提起機關爭議訴訟,請求憲法法庭裁判?
- A 內政部與經濟部對於經濟移民應由何者擔任主管機關,所生之爭執
- B 考試院所屬之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關於某一公務員資格認定事項產生爭執
- C 臺中市政府與行政院,對於地方政府得否訂定更嚴格之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產生爭議
- D 行政院與立法院,對於立法院審議條約時得否部分同意發生爭議,協商未果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是一間公司內部的兩個小組長吵架,應該由誰來調解?那如果是這間公司的兩位副總經理,為了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力而僵持不下,普通的內部行政規則還管得到嗎?在國家體系中,只有具備什麼樣「等級」或「地位」的機關產生衝突,才需要驚動到最高層級的憲法法庭來進行裁決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憲法訴訟法》第 77 條的權限爭議訴訟。要提起此訴訟,必須滿足:
- 當事人適格:必須是國家最高機關(如五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