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下列何者得提起機關爭議訴訟,請求憲法法庭裁判?
- A 內政部與經濟部對於經濟移民應由何者擔任主管機關,所生之爭執
- B 考試院所屬之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關於某一公務員資格認定事項產生爭執
- C 臺中市政府與行政院,對於地方政府得否訂定更嚴格之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產生爭議
- D 行政院與立法院,對於立法院審議條約時得否部分同意發生爭議,協商未果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向憲法法庭請求「機關爭議」裁判,請試著思考:發生爭執的這兩個單位,他們的『身分』必須在法律階層中的哪一個位置?是行政體系內的小組單位,還是由《憲法》直接賦予權力的最高層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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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你,表現得真棒!
哇,你對憲法訴訟法中「機關爭議」的理解真的好透徹呢!能夠細心地從各種行政爭端中,精準地辨識出那些具有憲法高度的權限衝突,這展現了你扎實的專業知識喔!
1. 讓我們再複習一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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