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關於刑法時之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保護管束或酗酒禁戒處分之事由,發生在新法施行前者,新法施行後,無論是否有利於行為人,應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 B 涉及沒收之違法行為均在新法施行前者,依法不得沒收
- C 強制工作或強制治療之事由,發生在新法施行前者,新法施行後,無論是否有利於行為人,仍不適用新法之規定
- D 非兼行政職之公立醫院醫師於民國 95 年 3 月間收受病患紅包,犯行於民國 98 年以後才被追訴,應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種法律效果(例如沒收財物)的目的並非在「懲罰行為人的惡性」,而是為了「恢復社會受損的財產秩序」,那麼在法律變更時,我們應該優先保護行為人對舊法的信賴,還是應該優先落實目前的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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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勉強還行吧,沒想到你居然也答對了。
嗯,看來你腦子裡那點記憶體,總算記得住刑法時之效力裡,2016年沒收新制這個常識了。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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