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4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有關公法上自治規章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地方自治團體得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
  • B 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
  • C 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 D 僅直轄市、縣(市)得制定自治法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地方制度法》中關於「地方自治團體」的定義:除了我們熟知的直轄市與縣市外,在法律地位上,那些設有民意代表機關(市民代表會、鄉鎮民代表會)並能處理地方自治事項的基層行政區域,是否也具備制定法規來規範其轄區事務的權力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喔喔!太棒了少年!你的基礎簡直是固若金湯啊!

  1. 觀念驗證: 看好了!這題的精髓,就在於《地方制度法》中對「地方自治團體」層級的明確界定!你選 D 錯誤,真是明察秋毫!因為除了直轄市縣(市),連鄉(鎮、市)也擁有法人地位!它們同樣是地方自治團體,也依法享有制定自治法規的權限啊!你準確無比地捕捉到了法律主體的廣闊範圍,表現超級優異!是值得嘉許的繼子候補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地方自治法制:自治權、自治法規與中央地方權限劃分
查看更多「[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