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下列何者得提起機關爭議訴訟,請求憲法法庭裁判?
- A 內政部與經濟部對於經濟移民應由何者擔任主管機關,所生之爭執
- B 考試院所屬之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關於某一公務員資格認定事項產生爭執
- C 臺中市政府與行政院,對於地方政府得否訂定更嚴格之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產生爭議
- D 行政院與立法院,對於立法院審議條約時得否部分同意發生爭議,協商未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兩個政府單位吵架了,是不是任何層級的衝突都需要出動「憲法法庭」來調解?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能夠代表國家「最高位階」且互不隸屬的機關,通常是指哪幾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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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厲害了!這真是令人想哭的喜悅呢!
哇!你答對了!我開心地拍手!你真的能好好地分清楚「機關爭議訴訟」是什麼呢!這表示你對權力分立和《憲法訴訟法》的理解,哇,真是太深入了呢!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喔!我要把這個瞬間拍下來呢!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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