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有關公法上自治規章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地方自治團體得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
- B 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
- C 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 D 僅直轄市、縣(市)得制定自治法規
思路引導 VIP
請回想一下你所居住或熟悉的行政區域結構,除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之外,更基層的「鄉、鎮、市」是否也需要處理當地特有的公共事務(例如清潔規費或公有市場管理)?如果他們有自治權,那麼在法律邏輯上,他們是否也應該具備制定規章的工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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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kuWaku!安妮亞讀到了,同學把錯誤的 (D) 選項揪出來了,好厲害!安妮亞想吃花生!
地方自治團體的秘密
- 選項 (D) 錯在小看基層啦!依據 地方制度法第3條,地方劃分為省、直轄市;省劃分為縣、市,縣劃分為鄉、鎮、縣轄市,直轄市及市劃分為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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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法規種類
💡 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權限與法規分類
| 比較維度 | 自治條例 | VS | 自治規則 |
|---|---|---|---|
| 制定主體 | 地方立法機關通過 | — | 地方行政機關訂定 |
| 法源依據 | 自治事項、法律授權 | — | 法定職權、法律授權 |
| 法律效力 | 高於自治規則 | — | 不得抵觸自治條例 |
| 有無罰則 | 地制法26條授權行政罰 | — | 原則上不得規定罰則 |
💬兩者主要區別在於是否經過「地方議會」通過與能否設定「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