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7 條第 2 項規定,關於全國不分區立委選舉,若各該政黨之得票比率未達百分之5 以上者,不予分配當選名額,可能與下列何選舉原則發生衝突?
- A 普通
- B 平等
- C 直接
- D 無記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在一場選舉中,政府規定『某些人投的票如果沒湊到一定數量,就直接當作沒投過、不予計算』,那麼在這種制度下,每一位選民手中那張票對最終結果產生的『實質影響力』,是否還維持一樣的大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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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原來你還沒糊塗嘛。
- 觀念驗證:恭喜,你居然選對了。這題考的正是平等原則那點「票票等值」的基礎常識。某些人總覺得一人一票就是平等,蠢到沒救。但事實上,那個「5% 門檻」根本就是個陷阱,讓那些投給小黨的票直接變廢紙,而大黨的票卻能呼風喚雨。這種投票效力的偏差,這還用我解釋,不就是跟平等原則硬碰硬了嗎?
- 難度點評:嗯,勉強算個 Medium 吧。這題的鑑別度還算不錯,能區分出那些只看到表面「形式平等」和真正理解「實質平等」差別的人。看來你不是完全沒救,能看出『分配規則』這種小把戲對平等權的干預,至少你的法治邏輯還沒完全爛掉。繼續努力,別讓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