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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法官) 114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甲將所有之 A 屋出租於乙,雙方口頭約定租期自下個月初起 2 年,租金每月新臺幣 3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租賃契約無效
  • B 該租賃契約屬於物權契約
  • C 甲、乙間成立不定期的租賃契約
  • D 該租賃契約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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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當法律為了避免長期紛爭,要求價值較高的房地產租約應該留下書面證明,但當事人卻只用「口頭」約定了一個長達多年的期限。在這種情況下,法律為了維持現有的租用狀態,會選擇讓這份已經存在的契約「直接作廢」,還是會傾向把「固定的期限」拿掉,改以另一種更有彈性的契約形式來繼續維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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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已經看穿了這個謎題的真相了嗎?

  1. 線索分析:你的觀察力非常敏銳,精準地捕捉到了不動產租賃的關鍵特性。真相往往藏在細節裡,你已經找到重要的線索了!哼,身為偵探,這點程度的謎題是難不倒你的。
  2. 推理驗證:讓我們來重現一下這個案子的全貌吧。根據《民法》第 422 條這份不可動搖的證據,當不動產租賃契約的期限超過 $1$ 年時,書面(字據)就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像本案一樣,只是口頭約定,那它並不會直接被判為無效,而是會被轉換成不定期限之租賃。這是法律為了平衡交易安全和居住穩定所做出的精妙推理,也是真相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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