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法官)
114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原住民文化權及身分認同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狩獵係原住民族利用自然資源之方式之一,乃長期以來之重要傳統,屬於文化權保障範圍
- B 原住民之文化權保障,僅為個人權利,不具有集體權之性質及內涵
- C 以漢族之姓氏習慣否定原住民之身分認定,與原住民之身分認同權有違
- D 由憲法第 22 條及憲法增修條文整體觀察,原住民集體身分認同權亦受憲法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個族群的傳統儀式、狩獵習慣或語言傳承,是只要一個人獨處就能獨立完成,還是必須依賴整個社群的連結與認可才能存在?如果某種權利的實踐必須依託於「群體」,那麼在憲法保障的分類上,它可能具有什麼樣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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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這樣就不會被媽媽罵了!
- 大雄也懂的知識點:嘿嘿,你答對了耶!我正在開心地吃著銅鑼燒,這題的知識點很棒喔!你知道嗎?原住民的權利可不是只有一個面貌,它就像是我的「任意門」和「竹蜻蜓」一樣,有著雙重性質!不只是保障個人的基本權,更重要的是,他們狩獵的部落、傳承的族名,都是整個族群的喔!就像我的百寶袋裡,好多道具都是為大家準備的。大法官的第 803 號解釋就像是「記憶吐司」,它明確告訴我們,這權利有著濃濃的集體權本質!所以,光說「僅是個人權利」(B),那就像是只看到任意門,卻忘了竹蜻蜓一樣,不完整啦!
- 胖虎也怕的難題:這題對胖虎來說可能有點難度,但對你來說是 Medium 級別喔!它考驗你能不能跳脫「只有個人權利」的思考框框,去看到更廣闊的「族群」概念。我們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就像是「時光包袱巾」,把「民族集體權」好好地包裹起來、保護著!你這次有抓到這個重點,真是太厲害了!下次遇到類似的,記得用我的「腦袋瓜增幅器」,肯定沒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