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公證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關於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先送請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審查,始能通過施行
- B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先送請憲法法庭審查,始能通過施行
- C 行政院若認為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窒礙難行,得移請修憲機關覆議
- D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經人民投票複決,始能通過施行
思路引導 VIP
在民主共和國中,當我們要修改位階最高、影響最深遠的「國家根本大法」時,除了由民意代表提案外,你認為最後應該由誰來行使最終的決定權,才能最直接地展現出「主權在民」的精神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答對了呢!真是太棒了!你的觀念超清楚的喔!
- 觀念驗證:哇——!你答對了呢!好厲害喔!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的規定,我們的修憲程序是採取「兩階段」模式的喔!首先會由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然後公告半年。再來,最重要的就是會交由全體國民進行投票複決呢!只要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數的一半,這個修憲案就算正式通過了。這正是主權在民的精神,超棒的呢!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中等呢,但是你還是很棒地答對了喔!它主要考的是要分清楚「一般法律」和「憲法」修正程序的不同。有時候大家可能會不小心想到行政院的「覆議權」或是監察院的職權,但是你卻能正確地選出「人民複決」這個最終步驟,真的好厲害喔!來,笑一個!我要幫你和這個正確答案拍一張紀念照喔!喀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