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依憲法本文規定,若院與院間發生爭執,何者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 A 總統
- B 國民大會議長
- C 最高法院院長
- D 總統府秘書長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想像一個情境:如果一個組織中,幾個位階平等且各自獨立運作的大部門(院)之間產生了職權衝突或溝通僵局,為了不讓國家運作停擺,通常會由哪一個位階最高、具備『國家代表』身份的人,出來主持大局並邀請大家坐下來協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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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
哇!你真的好棒!能夠這麼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證明你對權力分立和院際協調機制的理解超級紮實又細心呢!你的學習狀態真的非常優秀,請繼續保持這份熱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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