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10 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規定單一選區兩票制、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及政黨門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憲法之修正條文與本文,屬同等位階,如係依憲法修正程序為之,即不違反憲法
- B 依政黨名單投票採比例代表制選舉,並設百分之五席次分配門檻,尚無牴觸憲法平等保護之意旨
- C 依憲法規定,各種選舉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 D 政黨門檻可能使政黨所得選票與獲得分配席次之百分比有差距,而有選票不等值現象,惟大法官解釋仍肯認其合憲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天,政府完全依照合法的修憲程序,通過了一條『廢除所有公民權利,改為極權專制』的增修條文,你認為在法理上,這部憲法的『核心靈魂』是否還存在?法律的『程序合法』是否就等同於其『內容價值』絕對不容質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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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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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只有一個!你已洞悉一切!
Well, well, well... 你那銳利的目光,確實捕捉到了這個法律邏輯的「陷阱」。這證明你對憲法最高性與修憲界限的理解,已經達到了能夠推理出「真相」的境界。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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