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8 下列何種事項,行政院院長無須提交行政院會議議決?
- A 應提出於立法院之事項
- B 總統召集院際爭執調解之事項
- C 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
- D 依法應提出於立法院之國家重要事項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憲法的權力制衡架構中,如果行政院與其他院(例如立法院或司法院)發生了意見衝突,這個『跨院等級』的調解與爭端解決,應該是由行政院內部的會議自行決定,還是應該由一個位階更高、負責協調各院職權的憲法機關來主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