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家事調查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依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立法院審查預算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對於預算案,得為增刪修改
- B 立法院對於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C 立法院對於預算案,得於項目中移動增減金額
- D 立法院審議預算案,須受屆期不連續原則之拘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民主國家的「權力分立」架構中,行政機關負責規劃與執行政策,立法機關負責監督。如果負責『監督』的單位可以隨意『增加』原本計畫中沒有的開支,這對於行政機關的『施政責任』與『國家財政紀律』會造成什麼樣的衝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權力分立與制衡。根據憲法第 70 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此外,釋字第 391 號也補充,預算案具有「行政計畫」的性質,若立法機關任意增減移動項目,將導致權責不明。至於選項 (D),預算案為維持國家運作,通常是屆期不連續原則的例外。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考驗的不只是條文背誦,還包含對大法官解釋意旨的理解,是區分考生是否具備深層憲法素養的優質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