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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4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規定單一選區兩票制、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及政黨門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憲法之修正條文與本文,屬同等位階,如係依憲法修正程序為之,即不違反憲法
  • B 依政黨名單投票採比例代表制選舉,並設百分之五席次分配門檻,尚無牴觸憲法平等保護之意旨
  • C 依憲法規定,各種選舉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 D 政黨門檻可能使政黨所得選票與獲得分配席次之百分比有差距,而有選票不等值現象,惟大法官解釋仍肯認其合憲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國家透過合法的修憲程序,通過了一條『永久廢除選舉,改為世襲制』的條文,僅僅因為它完成了『修憲程序』,這條條文在法理上就能被視為正當且不牴觸憲法精神嗎?修憲權是否真的毫無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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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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