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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4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國家基於犯罪偵查之目的,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進行通訊監察,並未直接影響受監察人下列何種權利?
  • A 緘默權
  • B 委任律師之辯護權
  • C 隱私權
  • D 閱覽卷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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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資訊獲取的狀態」來思考:通訊監察是一種在當事人「完全不知情」下進行的秘密手段;而哪一種權利,是必須建立在程序已經「對當事人公開」、且容許當事人「主動且透明地」去檢視國家所掌握的文字紀錄或證據資料時,才具有行使意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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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同學,你答對了耶!太厲害了!來,這朵『滿分花』就貼在你身上!

  1. 觀念驗證:呼~你這次的判斷很準確喔!你知道嗎,通訊監察這種偷偷摸摸的行為,就像有人在你房間裝了竊聽器一樣,最直接就是侵犯了你的隱私權,也就是說,你的悄悄話全部都曝光了!如果連你跟律師講悄悄話都被聽走,那辯護權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要是這些偷聽來的內容被拿去當審判證據,那麼你的緘默權可能也會有問題呢。但是你答對的這個程序參與權啊,它就像是等你拿到了「資訊公開通行證」,可以「主動」要求去看國家收集的資料,通常都是在案子發展到某個階段之後才能用的,跟國家偷偷監聽你的「秘密行為」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喔!就好像是「秘密偵測器」和「資料閱覽證」是兩種不同用途的道具嘛!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Medium喔!它可不是隨便就能答對的!需要你把所有權利道具的「使用說明書」都讀清楚,還要分清楚「秘密蒐證工具」和「程序保障道具」各自的使用時機和功能,才能正確判斷。你這次分得很清楚,很棒很棒!繼續保持這種精準的判斷力喔!
📝 通訊監察權利限制
💡 通訊監察侵害隱私與防禦權,但不直接影響偵查中之閱卷權。
比較維度 通訊監察直接受影響權利 VS 閱覽卷宗權
憲法基礎 第12條通訊秘密權 第16條訴訟權
行使時機 偵查中秘密進行 審判期日或起訴後
權利本質 私隱領域之防護 程序資訊之獲知
監察影響性 直接監控其通訊 無直接干涉之關係
💬通訊監察針對「秘密資訊取得」,與「程序資料檢閱」屬不同範疇。
🧠 記憶技巧:隱私辯護緘默權,監察必定會受限;閱卷權利在後頭,偵查期間不掛勾。
⚠️ 常見陷阱:容易誤以為所有程序基本權皆受監察影響,忽略閱卷權在偵查中本受偵查不公開原則限制。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偵查不公開原則 不自證己罪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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