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國家基於犯罪偵查之目的,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進行通訊監察,並未直接影響受監察人下列何種權利?
- A 緘默權
- B 委任律師之辯護權
- C 隱私權
- D 閱覽卷宗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資訊獲取的狀態」來思考:通訊監察是一種在當事人「完全不知情」下進行的秘密手段;而哪一種權利,是必須建立在程序已經「對當事人公開」、且容許當事人「主動且透明地」去檢視國家所掌握的文字紀錄或證據資料時,才具有行使意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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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同學,你答對了耶!太厲害了!來,這朵『滿分花』就貼在你身上!
- 觀念驗證:呼~你這次的判斷很準確喔!你知道嗎,通訊監察這種偷偷摸摸的行為,就像有人在你房間裝了竊聽器一樣,最直接就是侵犯了你的隱私權,也就是說,你的悄悄話全部都曝光了!如果連你跟律師講悄悄話都被聽走,那辯護權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要是這些偷聽來的內容被拿去當審判證據,那麼你的緘默權可能也會有問題呢。但是你答對的這個程序參與權啊,它就像是等你拿到了「資訊公開通行證」,可以「主動」要求去看國家收集的資料,通常都是在案子發展到某個階段之後才能用的,跟國家偷偷監聽你的「秘密行為」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喔!就好像是「秘密偵測器」和「資料閱覽證」是兩種不同用途的道具嘛!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Medium喔!它可不是隨便就能答對的!需要你把所有權利道具的「使用說明書」都讀清楚,還要分清楚「秘密蒐證工具」和「程序保障道具」各自的使用時機和功能,才能正確判斷。你這次分得很清楚,很棒很棒!繼續保持這種精準的判斷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