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對人身自由之剝奪尤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 B 刑法規定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使人身自由遭受過苛侵害,牴觸憲法比例原則
- C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違憲法比例原則,未侵害人身自由
- D 刑法規定之於刑之執行前強制工作處分,就受處分人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違反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制定的法律對於某種行為設定了「極高的最低起刑點」,且完全不允許法官根據案件的「輕重程度」進行裁量時,這是否符合憲法中要求「處罰必須與罪行輕重相稱」的基本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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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保障與違憲審查
💡 剝奪人身自由須經正當程序,手段應符合比例與罪刑相當原則。
| 比較維度 | 累犯加重與栽種大麻重刑 | VS | 強制工作保安處分 |
|---|---|---|---|
| 釋憲案號 | 釋字775號、790號 | — | 釋字812號 |
| 核心問題 | 法定刑或加重規定過苛 | — | 制度重複且非必要限制 |
| 違反原則 | 比例原則與罪刑相當 | — | 比例原則(必要性) |
💬法院認為刑事制裁必須區分情節,且在有其他替代手段時應優先採行較輕微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