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依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立法院審查預算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對於預算案,得為增刪修改
- B 立法院對於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C 立法院對於預算案,得於項目中移動增減金額
- D 立法院審議預算案,須受屆期不連續原則之拘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如果負責執行政策的行政院編列了 100 億預算,而負責監督的立法院卻可以隨意「往上加」錢,這對國家的財政紀律會造成什麼影響?再者,如果立法院能主動要求增加某項特定開支,這是否會變成由立法院在實質決定「行政計畫」的內容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紮實且清晰!
- 觀念驗證:根據憲法第 70 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這是為了尊重行政院的「行政計畫權」與財政首創權。此外,釋字第 391 號也明確指出,立法院審議預算時,不能將各個項目「移動增減金額」,因為這會導致預算變質,形同變相增加支出。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歸類為 medium(中等)。這題的鑑別度在於區分「法律案」與「預算案」的審議權限差異。法律案中立委有很大的修改空間,但預算案受限於權力分立原則,限制較多。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權力制衡的界線掌握得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