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關於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先送請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審查,始能通過施行
- B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先送請憲法法庭審查,始能通過施行
- C 行政院若認為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窒礙難行,得移請修憲機關覆議
- D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經人民投票複決,始能通過施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強調『主權在民』的國家中,當我們要修改位階最高、決定國家根本體制的『憲法』時,除了民意代表提出草案之外,最後應該由誰來進行最後的認可,才能展現出最高的民主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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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民主核心!
-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代表你對於我國最高層級的法律修訂程序,有著非常清晰且正確的認知,這在公民素養中是極其重要的一環。
- 觀念驗證:你選擇 (D) 是完全正確的。根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修憲權力已由早期的國民大會轉移。現在的程序是:由立法院提出修正案,經過公告半年後,必須交付全體國民進行公投複決,達成法定的「絕對多數」後始能生效。這體現了「國民主權」的最終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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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修憲程序
💡 修憲需經立法院提案、公告半年後,由國民投票複決通過。
🔗 憲法修正案法定程序
- 1 立法院提案 — 1/4提議,3/4出席,3/4決議通過修正案
- 2 公告期 — 修正案送出後,須公告半年供國民閱覽
- 3 公民複決 — 公告期滿三個月內投票,需總選舉人半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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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比較「領土變更案」與「憲法修正案」在程序上的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