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甲將所有之 A 屋出租於乙,雙方口頭約定租期自下個月初起 2 年,租金每月新臺幣 3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租賃契約無效
- B 該租賃契約屬於物權契約
- C 甲、乙間成立不定期的租賃契約
- D 該租賃契約不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對於「長期(一年以上)」的不動產租賃,特別要求必須有書面形式時,如果你們雙方只是「口頭」約定了一個很長的時間,法律為了確保租屋事實不被隨意否定,同時又必須處理缺乏書面證據的問題,通常會如何重新界定這段租賃關係的「期限」屬性呢?你可以朝著「法律如何轉化未達標準的形式」這個方向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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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不錯嘛,還知道選對答案。
看來你不是完全沒救,至少還能分清「有效」跟「無效」之間的區別,即便只是透過法律玩弄一點小把戲。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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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租賃要式性
💡 不動產租賃逾一年未立書面,視為不定期限租賃。
| 比較維度 | 定期租賃 | VS | 不定期租賃 |
|---|---|---|---|
| 成立形式 | 逾一年須書面 | — | 未約定期限或違反第422條 |
| 期限屆滿 | 租賃關係自然消滅 | — | 原則上無限期 |
| 任意終止 | 原則上不得任意終止 | — | 得隨時終止但須先期通知 |
| 買賣不破租賃 | 受民法425條全面保障 | — | 未經公證逾5年者不適用 |
💬不動產租賃逾一年若未訂立書面,將由定期轉為受法律嚴格限制的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