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國家基於犯罪偵查之目的,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進行通訊監察,並未直接影響受監察人下列何種權利?
- A 緘默權
- B 委任律師之辯護權
- C 隱私權
- D 閱覽卷宗權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法律權利中,哪一種權利通常是發生在『公開或半公開的行政/訴訟程序中』,需要當事人主動去『翻閱或查看已存在的紀錄』,而不是關於『個人隱私通訊被截聽』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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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 很好,還知道「通訊監察」(監聽)本質上就是秘密偵查。當國家偷偷摸摸地監聽時,最直接影響的當然是人家不可侵犯的隱私權 (C);如果蠢到連被告和律師的談話都監聽了,那無疑是徹底破壞了辯護權 (B);要是還妄想以此逼出被告非自願的陳述,那可就是侵犯到緘默權 (A) 的底線了。至於那什麼閱覽卷宗權 (D)?喔,那是「想看卷宗檔案」這種程序上的「資訊獲知權」,跟國家在你背後搞監聽這種行為,根本是兩碼子事,有什麼關係嗎?別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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